青岛海关关于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的紧急通知
青岛海关关于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的紧急通知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7号(9月14日印发)要求,原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并全面切换为财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即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6月27日印发)规定,与海关和商业银行签订电子支付三方合作协议的进出口企业方可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为确保企业系统切换后顺利报关,请原东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于9月27日(周四)前完成新一代电子支付的签约工作。
特此通知。
原文作者:青岛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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