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新政落地,清远高信用企业集团享海关改革红利
为进一步顺应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根据新政策,同一企业集团下的成员企业间可享受保税料件自由流转、加工贸易货物在备案场所自主存放、外发加工免提供担保、不作价设备调配使用等海关保税监管便利化措施。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突破了传统的海关以单一合同或单一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将同一集团下的多家企业视为一个整体监管,以满足企业集团化经营的发展需求。”清远海关政务服务科科长胡燕说。
早在今年4月,清远便有部分企业参与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
“新监管模式大大节省了我们企业的人力物力。”万邦企业集团部门负责人曾志玲说,按照传统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但在新模式下,集团成员企业间外发加工无须备案,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还免于提供担保,预计每年可为万邦企业集团节约经营成本约30万元。
据了解,清远辖区内万邦企业集团牵头企业信用等级为高级认证企业,该集团自今年参与改革试点以来,集团内部减少外发加工业务备案手续共30票,涉及料件价值150多万元人民币;保税货物自主存放67次,涉及料件价值700多万元人民币;先行内销保税货物再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122票,涉及料件价值约2.7亿元人民币。
这项惠企政策落地是清远海关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该关邀请相关企业召开集团政策宣告会,多次到企业上门指导,对改革的主要内容、业务流程等各项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宣传,使企业充分了解改革内容,并完善关企沟通机制,做好跟踪调研,及时向上级职能部门反映、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全力推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的实施。
下一步,清远海关将扎实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决定,助力企业简化办理手续提升运营效率,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让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记者】苏晨
【通讯员】关清宣
【作者】 苏晨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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