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jane0 发表于 2021-10-22 12:38:34

产能得到高效释放!上海海关推进企业集团保税监管改革



同属一家集团的子公司,相互之间开展加工贸易相关业务时,如何在接受保税监管的同时能够便捷高效地进行?海关的一体化保税监管政策试点,使这一问题有了答案:同属一家集团的两个子公司,开展这项业务不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由此帮助企业实现高效生产。

近年来,装备行业集团化经营趋势日趋明显,企业集团内的母、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开展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成为新常态。

按照海关传统监管要求,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均属于独立法人,需要分别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各自备货、分别使用、分别管理,各类保税生产要素在各个子公司间流转不够顺畅,企业集团化运作优势难以充分发挥。

为了打破这一困局,从去年开始,海关总署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上海海关根据企业需求和关区加工贸易监管情况,由浦东海关选取沪东重机作为牵头企业开展此项试点任务。同时与长三角兄弟海关加强协作,探索更适应现代企业运作模式的海关监管。

试点明确,集团内保税料件可直接在集团内部的5家子公司间流转使用,子公司间可以互相借用场地存放保税料件,部分临时不够用的料件还可以自行串换使用,从而实现集团对保税料件的统一规划、采购和调拨使用,产能得到高效释放。

不仅如此,成员企业间不作价设备可以直接调配使用,真正实现设备共享。办理全工序外发加工业务可享受免于提交担保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受益于海关一体化保税监管政策试点,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委托同属于中国船舶集团的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承接双燃料柴油机的外发加工任务,就不再需要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不但节约了生产成本,还免去料件进出企业申报的时间、精力和费用,生产进度几乎没受影响。目前,该项目已进入中期装配阶段,预计11月初完成验收。

上海海关将此改革试点作为支持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的重点举措予以实施。浦东海关针对试点企业情况,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不断完善具体监管措施,给集团企业在加工贸易保税料件的集中采购、统筹制造、管理等方面带来了积极的变化。

“参加试点后,我们集团内成员企业间外发加工业务不再向海关备案,简化了管理流程,节约了管理成本;保税料件可以在集团内跨企业串用,解决了紧急缺件,确保了生产连贯;保税料件跨企业间直接流转使用,流转时长压缩近一半,提升了利用效率,节约了物流成本。”沪东重机总经理李靖说。

企业集团保税监管改革试点,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也让参与试点的船舶装备制造业迎来了春天。中国船舶集团公司内部上游企业船用核心部件生产速度大幅提高,带动下游企业船舶制造效率,船舶整体交付更快。

其中,中国船舶集团旗下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得益于政策优势,制造加装脱硫装置、具有更高环保指标的集装箱船,受到国际市场青睐。目前已有28条船舶办结海关手续顺利出口,出口额同比增长167%,15条船舶业已开工建造。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上海关区参与试点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值36.95亿元,同比增长约1.83%。

责任编辑 徐玲

来源 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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