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新海关信用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来源:银川新闻网根据海关总署251号令,自2021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正式实施,实施后海关信用监管将实现对所有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和备案企业的全覆盖,海关信用等级将更加简化,普惠措施的适用企业也将更加广泛。同时,海关业务领域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将正式建立,逐步形成“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银川海关提醒,新《办法》取消了“一般认证企业”这一信用等级,辖区内各外贸企业特别是存量“一般认证企业”应提前谋划,积极联系、申请海关信用培育,不断提升自身信用等级,争取尽快尽早、用足用好海关改革各项政策红利。同时,各失信企业应积极关注新《办法》中信用修复制度内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通过合法渠道提升信用水平,重新恢复正常状态,争当好企业。
2021年1-9月,银川海关共组织开展海关信用管理教育培训4次,开展守法规范性培育14场,近70家企业200余人次参与,新增高级认证企业2家,实现了近三年新增高级认证企业“零”的突破。下一步,银川海关将把原“一般认证企业”作为优先培育、优先认证的重点,统筹关区培育和认证资源,对有意愿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主动帮助企业尽快成为高级认证企业。同时,积极发挥企业协调员作用,畅通关企沟通,确保企业的“急难愁盼”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记者 肖梦琪
【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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