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978 发表于 2021-12-22 20:48:31

广州海关严打走私系列——重点涉税商品篇





当前,包括成品油在内的重点涉税商品走私风险依旧存在。广州关区毗邻港澳,既有方便的海上运输,又背靠内陆腹地,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域,不少走私分子瞄准了这一“商机”,企图利用便利的水路和陆路通道将境外成品油走私入境以偷逃税款。

01



走私的红油

02



在公海过驳走私成品油的油轮

科普小知识

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走私成品油,不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还有危害环境的可能:为了将成品油走私进境,往往会在其中添加水伪装成“油污水”,或使用“油污水”船舱装运。入境后,走私分子为逃避监管查缉,通常会运往一些没有资质的加工作坊进行提纯加工,在处理过程中使用强腐蚀性的原料。使用此类成品油,容易导致机动发动机的损坏,加工处理该类成品油所排放的污水、废油更是污染当地的土壤水源,危害人体健康。

为遏制广州关区内的成品油走私势头,广州海关开展了代号“奋进01”“奋进08”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同时抽调了关区水上缉私力量在珠江口大铲岛开展水上缉私轮战,全力封堵水上走私势头,同时部署重点警力在陆路进行拦截。2019年上半年,共立成品油走私刑事案件14宗,立案案值32.37亿元,共查证涉案红油约60万吨,打击成效显著。

2019年上半年,广州海关共立走私重点涉税商品刑事案件78宗,案值62.65亿元,涉税额14.16亿元;立行政案件242宗,案值3646万元,涉税额900万元。





1月8日凌晨,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指挥和广东分署缉私局的统筹协调下,广州海关联合广东省海警总队及福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等海关,在福建、广东多地开展代号为“奋进01”的专项查缉行动,一举打掉5个活跃于珠三角水域的成品油走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初步查证涉嫌走私成品油约20万吨,货值约7亿元,现场查扣走私成品油一批、涉案船舶6艘,查封储存涉案成品油的油库4个。



3月20日,广州海关隶属顺德缉私分局连续在广昆高速某服务区、佛山市南海区某两个停车场及一个油料储存营销点,查获无合法来源的脱色红油308吨及便携式红油过滤器一台。







普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供稿:缉私局

               
原文作者:广州海关1236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州海关严打走私系列——重点涉税商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