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门生物安全与海关检疫
国门生物安全与海关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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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海关口岸生物安全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涵盖16个方面:
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远离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什么是生物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生物安全属于非传统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什么是国门生物安全?
国门生物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避免因管制性生物通过出入境口岸进出国境而产生危险的状态,以及维护这种安全的能力。
具体而言,国门生物安全是指通过动植物检疫及卫生检疫等综合性的风险管理措施,使一个国家(或地区)没有因管制性生物通过出入境口岸进出国境而对本国的生物、人体生命健康、生态系统或生态环境、物种资源、农业生产等产生危险的客观状态。
维护国门生物安全是党中央赋予海关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海关在国境口岸的动植物检疫检疫和卫生检疫工作是国家主权在国门生物安全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实现我国生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和屏障。
海关是如何保护国门生物安全的?
境外疫情监测、国境口岸智慧检疫、重大疫情疫病监测预警、动植物检疫风险评估和检疫检查体系……
新时代的海关检疫工作,始终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健全联防联控和协同防范机制,筑牢“境外、口岸、境内”三道防线。
国境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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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口岸卫生监督及病媒生物监测能有效防止包括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在内的各类传染病传入传出,防范生物恐怖袭击和应对生物武器威胁,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传染病的传染途径和传染速度也越来越不可控,大规模传染病的预防难度也越来越大。本世纪以来,就出现了新冠肺炎、SARS、埃博拉、甲型HINI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大规模传染病近十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口岸防控风险也在不断加剧。
为此,青岛海关全面强化出入境人员和交通工具卫生检疫: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等政策措施,优化入境人员检疫监管作业流程;严格入境交通工具及海关工作场所消毒,规范医疗垃圾处理。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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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有效防止重大新发突发动植物疫情在内的动植物性病虫害传入传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保护生物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
青岛海关始终坚持全链条口岸动植物检疫防控,建立了检疫准入、境外预检、检疫审批、口岸查验、实验室检测、检疫处理、隔离检疫、定点加工以及疫情监测共三道防线九项具体措施的防御体系,扎实做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维护好国家生物安全的防线和屏障,筑牢国门生物安全网。
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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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物品是指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
此类物品有携带病原微生物、传播传染病以及危害我国人类遗传和生物资源安全的风险,属于海关严格检疫监管的对象。
特殊物品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检疫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海关对出入境特殊物品的日常监管,对防止传染病传播、维护生物技术的合法应用秩序,保护我国的人类遗传和生物资源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让我们一起
筑牢口岸检疫防线,守护国门生物安全
共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黄岛海关、卫生检疫处、动植物检疫处
原文作者:青岛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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