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官网又有新栏目!查这类公告很方便
“行政处罚案件公告送达”栏目现已上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保障行政案件当事人程序权利,“行政处罚案件公告送达”栏目现已在广州海关门户网站上线。
一、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所采用的送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海关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应当将法律文书的正本张贴在海关公告栏内。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的,还应当在报纸或者海关门户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公告送达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海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需要公告送达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以下两类:
1.海关制发的《行政处罚告知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2.海关对走私违法事实基本清楚,但是当事人无法查清的案件制发的《收缴清单》。
三、“行政处罚案件公告送达”
栏目查看方法
1
通过浏览器打开广州海关门户网站链接:
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
2
找到广州海关门户网站首页中部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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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下的“行政处罚案件公告送达”栏目,即可查询相关公告。
四、如遇与本人或企业相关的公告如何处理
如需办理相关公告事宜,个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企业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企业资格证件,联系发布公告的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办理。
相关行政机关联系方式可通过门户网站“机构概况-职能信息”栏目进行查看(网址: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guangzhou_customs/381559/381563/247836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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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广州海关缉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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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广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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