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有约(第35期)丨《信访工作条例》“新”在哪里?
《信访工作条例》“新”在哪里公职律师有约(第35期)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全文共6章50条,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在“新条例”施行的同时,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将废止。新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今天公职律师有约栏目邀请到南京海关公职律师刘捷,和大家谈一谈新条例“新”在哪里?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375786878299226113
01
新条例的制定、发布机构不同
旧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行政法规,而新条例是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除了行政法规的属性以外,新条例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党内法规,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全面规范了党的信访工作。
02
新条例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
新条例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03
进一步细化了信访工作的工作原则
新条例第五条详细规定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原则,更着重强调了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和源头化治理。
04
新条例中出现新概念“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在信访工作体制方面,新条例中出现一个新概念“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的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国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本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也可以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05
新条例更加与时俱进
在一些细节方面,新条例也更加与时俱进,例如在提出信访的方式中,专门增加了“信息网络”这一项,更便于信访人反映情况。进一步明确了诉讼与信访分离,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供稿单位:法规处、办公室
原文作者: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