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一)
>>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青岛海关于近日组织各隶属海关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现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黄岛海关
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就《信访工作条例》指导思想、特点、要求等开展解读。利用电梯间屏幕播放《信访工作条例》宣传片,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利用微信、学习强国、关注央视新闻客户端等新型媒介互联网平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开展条例宣传进现场活动,在业务大厅设置电子宣传标语,组织宣讲小分队,通过介绍信访有关内容、发放宣传材料、解答问题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条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烟台海关
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各部门(单位)利用处务会、科务会、班前会等形式,灵活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各业务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台、投放电子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法答疑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为企业、群众认真解读《信访工作条例》重点内容,引导群众树立依法逐级走访观念。同时,发挥“枫桥经验”工作室作用,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信访宣传资料80余份,为企业、群众解答问题5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青岛胶东机场海关
在旅客出境大厅,公共宣传屏幕、广告屏滚动播放自制宣传海报,现场关员发放宣传彩页,宣讲《信访工作条例》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面对面为旅客答疑解惑。在普货、快件现场,关员与货代、业务员等开展座谈交流,普及依法信访的相关知识,了解报关过程的难点堵点,征集意见建议、了解扩大外贸进出口业务的困难,引导理性表达诉求。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30余份,宣传受众200余人,微信公众号点击量100余人次。
青岛大港海关
党委委员统一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研讨条例内容,确保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同时,为引导企业、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在报关大厅设置《信访工作条例》宣传专区,由专人负责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发放宣传材料60余册。摘录内容要点,依托滚动宣传屏,循环播放《3分钟带你了解信访工作条例》。
董家口港海关
党委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将条例纳入月度党建工作计划,推动各支部开展条例学习7次。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就条例开展学习研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资源和碎片化时间,实现学习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辖区企业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讲,同时为企业解决疑难。
青岛邮局海关
组织各部门人员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条例学习百问百答》,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在办公场所、报关大厅等显要位置宣传栏发放、宣讲《信访工作条例》及宣传册,规范信访行为。对外公示信访电话、信访邮箱、通信地址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信访举报登记台账,确保各类举报渠道畅通到位。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黄岛海关、烟台海关、青岛胶东机场海关、青岛大港海关、董家口港海关、青岛邮局海关
原文作者:青岛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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