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二)
>>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青岛海关于近日组织各隶属海关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现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即墨海关
通过全面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宣传、LED滚动大屏播放、公共宣传栏、宣传板报等方式,向企业宣传条例有关规定。在综合业务大厅设置咨询窗口,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引导广大进出口企业依法信访、理性表达信访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80余份,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法律意识。
胶州海关
组织各科室结合学习材料开展内部自学,并对相关岗位人员以提问方式检测学习成果。在报关大厅面向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发放宣传单页,就《信访工作条例》重点条文进行讲解。在胶州海关微信公众号转发国家信访局“图解信访工作条例”系列微信,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日照海关
依托“日照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访工作条例》全文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办公区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出“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依托日照海关“枫桥经验工作室”,海关关员自觉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并主动向办事群众宣讲条例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向群众发放宣传读本和宣传页册,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条例的了解,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为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奠定良好的基础。
威海海关
对内认真组织学习新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围绕拟修订的海关信访工作相关配套制度研提意见建议,提升信访工作办理水平。对外充分宣传介绍,通过电子屏展示、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做好群众普及,在邮件监管现场设立“枫桥经验”工作室,更好地规范信访行为、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努力将矛盾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满足感。
龙口海关
通过现场宣介、关企座谈等多渠道就信访途径、办理流程、信访人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讲解,畅通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活动期间“枫桥经验工作室”接待咨询12人次。
荣成海关
利用大厅电子屏设置《信访工作条例》及新时代“枫桥经验”宣传提醒。在西办公区业务大厅放置《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展板。选择业务大厅进出人员较多的时间段集中发放宣传手册,提升宣传效果。办公室牵头联合法制、缉私等部门进行信访诉求分类处理培训研讨,增强信访诉求办理合力。
济宁海关
通过在报关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信访工作条例》摘编、现场关员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宣讲条例核心内容和要求。利用查验、稽核查等外勤作业机会,加强与工作对象交流,普及信访相关知识,引导理性表达诉求。在“济关新语”微信公众平台转发国家信访办解读内容,积极转发相关政策解读至关企微信沟通群,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即墨海关、胶州海关、日照海关、威海海关、龙口海关、荣成海关、济宁海关
原文作者:青岛海关12360热线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