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 (三)
>>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青岛海关于近日组织各隶属海关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现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临沂海关
采取悬挂宣传横幅、电子屏播放宣传视频、摆放宣传展架、印制并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和宣传折页等多种方式宣传,并安排专人就条例的相关知识进行现场讲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手册、宣传单70余份,业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条例宣传内容,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信访理念、正确认识信访权利,自觉维护信访秩序,营造依法、有序、文明信访氛围。
菏泽海关
通过专题培训会、闭卷考试、交流研讨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信访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在报关大厅、海关法治公园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手册30多份,向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并解答群众在信访方面的各种疑惑,引导群众牢固树立依法信访、合理信访、文明信访意识。
枣庄海关
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通过“三会一课”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利用电子显示屏在报关大厅滚动播放相关内容,摆放宣传资料,各业务科室开展送条例进企业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
莱州海关
办公室及法治科室人员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内容及“枫桥经验”,掌握信访工作流程,领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在业务大厅设置电子宣传标语,放置宣传册。办公室及法治科室青年骨干组成宣传小组,进入社区,通过讲解信访途径、办理流程,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疑难问题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旨在帮助市民更好了解新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内容,共计发放宣传册30余份。通过青岛海关门户网站、今日莱州等途径发布相关新闻稿件2篇次,扩大宣传范围。
蓬莱海关
依托关内“枫桥经验公职律师工作站”,结合青年理论学习,组织观看政策解读专题片,并由公职律师就条例精神实质和接访处置注意事项进行重点讲解,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通过播放政策解读专题片、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向来报关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解读《信访工作条例》。活动期间“枫桥经验公职律师工作站”解答相关咨询10余人次,让群众更好了解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信访的基本程序、知晓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海阳海关
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学习研讨,通过精读条例、模拟接访现场等多种形式开展接访培训,准确把握条文内涵,深刻领会精髓实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载体,宣传解读条例的相关知识,扩大宣传范围,加深广大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理解,全面深入学习相关知识。引导企业群众了解信访渠道、知晓信访权利和义务,向群众宣传有关规定,引导群众了解如何正确的行使权力和义务,发放相关资料40余份,深入浅出宣讲信访工作相关内容。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临沂海关、菏泽海关、枣庄海关、莱州海关、蓬莱海关、海阳海关
-往期回顾-
● 青岛海关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一)
● 青岛海关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二)
原文作者:青岛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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