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坚守四大职责,坚决抓好安全生产
第21个“安全生产月”
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此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1991年,为保证“八五”计划顺利实施,全国安委会开始组织 “安全生产周”活动,持续11年。
2002年,结合当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我国将“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如何当好“第一责任人”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海关安全生产四大工作职责
※ 负责海关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海关进出境监管安全作业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海关监管作业隐患排查,及时将发现的监管货物、作业区域安全隐患问题通报、移送相关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急处置。
※ 拟订海关风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海关风险监测工作,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机制。协调开展口岸相关风险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 负责对进出口烟花爆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负责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承担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管理工作。
※ 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在办理报关业务时,加强单证审核或布控查验。
广州海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 组织对关区范围内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选取辖区内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送法上门”走访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 结合典型案例,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开展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海关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和丝毫不放松的氛围;
? 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及时解答企业咨询问题,增进社会公众对海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广州海关紧密围绕国务院安委会明确的海关4项安全生产职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接下来,广州海关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稿:口岸监管处
原文作者:广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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