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12360一周高频咨询(主动披露、RCEP证书自助打印、电子烟免税/征税)
一周时间过去啦,这周的咨询高频问题是什么呢?各位小伙伴们赶紧过来看看有没有您想问的那个问题吧!
1.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接受企业申请的主动披露?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第230号令)第二十五条,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的,海关可以认定有关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报告前海关已经掌握违法线索的;
(二)报告前海关已经通知被稽查人实施稽查的;
(三)报告内容严重失实或者隐瞒其他违法行为的。
2.RCEP证书可以自助打印吗?
答:目前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马来西亚的RCEP原产地证书可自助打印。
提醒:对未开通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企业需套打空白原产地证书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授权人员签字后,到签证现场办理证书签发手续。
3.ATA单证册可以长期使用吗?
答:ATA单证册的有效期为一年,其项下的货物可以在有效期内凭同一单证册在签发国多次进出境。
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在境内外停留期限超过ATA单证册有效期的,持证人应当在单证册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出证机构续签ATA单证册。续签的ATA单证册经主管地海关确认后,变更有效期限并替代原ATA单证册。启用新册时,原册失效。
4.旅客个人可免税携带多少电子烟进境?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
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ml。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1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ml。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
超出以上规定数量或容量,但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全额征税。旅客带进征税的电子烟数量容量,限制在免税限量之内。
旅客免税携带进境电子烟的总值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其他烟草制品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不满16周岁的旅客,禁止携带电子烟进境。
5.旅客携带的电子烟超过限制数额需要缴税,请问电子烟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102号《海关总署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增加电子烟相关内容,电子烟税率为50%。
如果还有不懂的欢迎给海关12360热线来电,热线为您解答哦。
原文作者:广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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