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12360一周高频咨询(跨境电商额度、归类预裁定、进口旧机电)
一周时间过去啦,这周的咨询高频问题是什么呢?各位小伙伴们赶紧过来看看有没有您想问的那个问题吧!
1.归类预裁定是什么?
答: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出口货物发货人(称为申请人)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可以就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向海关申请预裁定。
申请人申请预裁定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以及海关要求的有关材料。材料为外文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符合海关要求的中文译本。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承担法律责任。作出预裁定决定过程中,海关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与申请海关事务有关的材料或者样品。
海关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以及海关总署公告作出预裁定决定,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决定书》。
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之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
2.进口旧机电产品监管要求有哪些?
答:(一)列入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中《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为禁止入境货物。
(二)列入原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45号中《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应实施装运前检验、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并以到货检验结果为准。
(三)其他未列入《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以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管理措施表2》内的旧机电产品可以进口,无需实施装运前检验,仅实施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
特别提醒:
海关总署不予指定检验机构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装运前检验应当在货物启运前完成。委托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new.singlewindow.cn/)查询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并查询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装运前检验机构。
3.境外的检验机构是否可以申请列入海关采信机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根据本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检验机构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列入采信机构目录:
(一)具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合法经营资质;
(二)具备相关采信商品的检验能力;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等国内相应资质认定,或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的ISO/IEC 17025和ISO/IEC 17020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获得由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MRA)签约认可机构实施的ISO/IEC 17025和ISO/IEC 17020体系认可;
(四)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五)具备独立、公正、客观开展检验活动的能力;
(六)近三年在国内外无与检验相关的违法记录。
海关总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检验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
4.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向哪里申请?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3号-附件39《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5.通过跨境电商购物的额度限值是多少?
答:根据财关税〔2018〕49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如果还有不懂的欢迎给海关12360热线来电,热线为您解答哦。
原文作者:广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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