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局海关关于缴纳进境邮递物品进口税事宜的说明
上海邮局海关关于缴纳进境邮递物品进口税事宜的说明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办理进境邮递物品缴税手续,现对缴税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自主选择缴税申报方式
(一)窗口申报缴税
进境邮递物品领取人至上海市沪太路841号海关申报大厅办理申报手续。如需缴纳进口税,请至缴税窗口缴纳税款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款缴纳证》。
(二)网上委托邮政企业代缴税款
进境邮递物品领取人通过“关邮沪通” 平台(http://yjsb.cnpex.com.cn/yjsb)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进行代理申报。如需缴纳进口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委托邮政企业代缴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款缴纳证》由邮政企业随邮件包裹投递到户。
二、海关除依法收取进口税以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邮政企业收取的代理服务费等属于企业经营性收费,如有疑问请咨询邮政工作人员。
三、为提高进境邮递物品缴税手续便利化程度,我关将于近期推出税款手机移动支付方式和网上缴税功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上海邮局海关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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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上海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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