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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公告2023年第1号 | 青岛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公告



青岛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根据海关总署要求,青岛海关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

青岛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公告。

  青岛海关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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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青岛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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