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进行时 | 海关不会征用你的口罩!
近日,小编在微信微博后台收到很多留言。
“听朋友说,海关直接‘征用’了她海淘的口罩。真的?”
“听代购说,他从国外订的口罩不让寄回来。真的?”
“在国外想给家里亲戚买点口罩寄回去。听说会被截留?”
......
谣言传播速度太快,无疑是在大家本就紧绷的神经上,再加了个“秤砣”!
广州海关现针对这样的不实言论郑重辟谣:
个人邮寄进口的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
海关不会征用!
一系列真相是 ↓
2020年1月25日,广州海关发布2020年第4号公告(广州海关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免税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规定,捐赠物资不仅可以快速通关,还可在紧急情况下,办理先登记放行、后补办减免税手续。
目前,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已快速验放多批进口捐赠物资。
2020年1月27日,海关总署发出通知,对申报为疫情防控物资的邮件快件,可以采取个案处理方式,优先办理报关手续。
2020年1月29日,广州海关发出通知,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为邮递渠道进口的疫情防控物资优先办理报关手续,实施快速验放。(点击查看:关于为邮递渠道进口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物资提供快速通关服务的通知)
假期期间,广州邮局海关开设“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安排专人快速验放疫情防控物资。1月24日至1月29日,广州邮局海关共监管验放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邮件1.1万件,仅口罩就共计约148.9万个!只要是依法依规邮寄进口的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海关都会以最快速度放行!
也就是说:
个人邮寄进口的疫情防控物资不仅能通关,
更能快速通关!
个人邮寄时仍需注意!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规定: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在此呼吁:
不信谣不传谣,齐心协力,众志成城。
疫情防控这一战,我们一定赢!
协审:行邮监管处、广州邮局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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