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党委巡视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海关总署党委统一部署,海关总署党委第二巡视组从2023年5月12日开始对石家庄海关党委开展巡视,时间2个月左右。
巡视期间,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党委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等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巡视组联系方式如下:
(1)信访举报电话:固定电话0311-66709884(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移动电话13266908213。
(2)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28号,石家庄海关西办公区(注明“海关总署党委第二巡视组收”),邮政编码:050061。
(3)互联网电子邮箱:zsdwxs2023@163.com。
(4)巡视组分别在石家庄海关机关1楼东侧楼梯间和西办公区1楼东侧楼梯间设立信访举报箱。
(5)接访地点:石家庄云瑞国宾酒店717房间。
巡视期间,巡视组开通了“码上巡视”问题反映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可直接向巡视组反映问题,为保护个人隐私,后台只记录反映问题,不能识别填写人信息,请放心使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党委第二巡视组
2023年5月15日
监制/史英辉
审校/郑惠华
编辑/邢兆洁
美编/李昕桐
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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