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系统上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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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海关总署开展“智慧海关”建设,推出“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3.0”系统,优化升级企业资质管理。
11月21日,“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3.0”系统將在厦门关区试点上线运行。
新系统上线后企业如何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业务呢?小编这就为您答疑解惑!
备 案 指 南
01
登 录 方 式
方式一:“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业务应用-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模块访问。
访问网址:http://singlewindow.cn
方式二:“互联网+海关”
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备案”模块访问。
访问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说明 :
厦门、泉州、漳州、龙岩行政辖区的企业在录入行政区划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企业根据提示内容进行后续操作。
02
设 置 账 号
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为例,点击“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进入账号登录界面。
方式一
通过卡介质(IC卡或USB Key),输入密码后进行登录。
方式二
通过企业账户、密码方式登录。
说明 :
关于注册(登录)的功能介绍,参见“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
03
信 息 录 入
选择“报关单位及相关资质备案”。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备案的资质类型,一次可申请多种资质,各类资质间有互斥关系校验,请根据提示信息选择可同时备案的资质类型,点击最下方“确定”按钮。
随后进入备案信息录入页面,填写企业备案信息。各字段录入要求详见“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
说明:
1.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二选一。
2.管理人员信息为必填项。
现 场 咨 询 方 式 :
厦门海关报关单位备案业务办事窗口信息,访问网址如下:
http://xiamen.customs.gov.
cn/xiamen_customs/491106/
491119/491110/491111/289
0977/index.html
变 更 指 南
01
变 更 信 息
企业登录“单一窗口”,进入“资质备案”下方的“变更申请”。
厦门、泉州、漳州、龙岩行政辖区的企业登录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跳转至新界面。选择要变更的资质类型,点击“变更”进行相关内容的操作。
变更信息填写完毕,保存提交即可。
说明 :
1.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2.备案信息变更、备案注销支持无卡用户操作。
疑 难 解 答
01
本次涉及的海关备案项目有哪些?
1.报关单位,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报关企业分支机构、临时备案单位;
2.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用于船舶吨税支付);
3.跨境电商企业,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仅B2B)、监管场所运营人。
02
我公司想同时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和报关企业备案,是否需要分
两次申请?
新系统支持在一次申请中同时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03
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时,哪些情
况下需要上传附件?
通过“账号登录”方式登录系统申请备案报关单位的,需要在系统中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扫描件或者照片(通过“卡介质”方式登录系统为本单位提交备案申请的,无需上传附件)。
申请备案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的,银行机构应上传《金融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照片;非银行机构应上传《支付业务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照片。
申请备案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的,应上传《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照片。
04
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时,对附件
上传有哪些要求?
需要上传附件的,可点击“文件上传”进行操作,允许上传的文件格式包括:*.jpg,*.jpeg,*.png,*.gif,*.bmp,*.doc,*.docx,*.pdf,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
供稿单位:企业管理和稽查处、泉州海关
编辑:林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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