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上海海关“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系列宣传(五)
实施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上海海关
“诚信兴商宣传月”
活动系列宣传(五)
Q1
报关单位和报关企业有何区别?
A1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手续,报关企业可以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办理代理报关手续。
Q2
申请报关单位备案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A2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应当取得经营主体资格。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后,海关不再验核对外贸易经营者信息。
Q3
公司因业务需要在某地设立了分公司,分公司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吗?
A3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Q4
是否可以同时取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备案?
A4
《备案管理规定》取消了对报关单位“双重身份”的限制,也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允许申请人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两种类型。
提示:申请备案双重身份,需要“两步走”,即先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报关企业备案后,再申请另一种身份。
Q5
如因迁址等原因造成所在地海关发生变更,报关单位应向变更前还是变更后的海关申请变更?
A5
报关单位因迁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所在地海关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变更后的海关申请变更。
Q6
怎样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A6
可在全国任一地点登录“单一窗口”的“企业资质”子系统或者“互联网+海关”中“企业管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备案申请。
Q7
报关单位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取备案信息?
A7
海关审核通过报关单位备案后,备案信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布。报关单位也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打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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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企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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