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稽核查来了!别慌,这样应对才是正确的姿势.
之前,我们探讨了海关稽核查的内容。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企业在遇到海关稽核查时应如何应对。
海关稽核查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常规稽查,即无特定目的,海关根据其工作计划选取或随机抽取稽查对象。。另一种是专项稽查,通常在收到高风险商品风险部门移交的企业资料后,海关会进行稽查和验估,并对企业过往申报过的单证进行审查。简单来说,有些情况是海关已经发现错误问题,而有些情况则是尚未发现问题而进行的稽核查。
此外,由于通关模式改革,海关审单后置,企业在报关放行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需要就申报的单票报关单情况提交情况说明。无论哪种情况,企业都需要及时、正确应对,才能将企业风险降到尽可能低。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企业如何应对?
此篇分成两个阶段,一是海关稽核查时,二是海关稽核查后,企业该如何做。
一、稽核查时
当海关确定企业作为稽核查对象时,企业应积极配合海关官员的检查和询问。在稽核查过程中,企业应如实回答关员的问题,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真实的资料和信息,以协助海关官员进行调查和核实。
关务人员作为进出口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有些人对企业的整体情况的把控可能并不全面。
如果对海关官员提出的问题不够清楚或缺乏相关资料,不要急于回答。可以记录下问题,在进一步自我调查和核实后,确保内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后再将情况反馈给海关关员。
特别是在关员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错误的情况下,企业自我核查时不要只就一个问题进行调查,需要对此问题及所涉及的单证进行整体复盘综合分析以后再进行反馈。
可能碰到稽查的企业,相对于企业总数来讲比例较低,可能会造成某些企业觉得与自己关系不大。不过应该有较多企业碰到过被事后核归类、要求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对价格进行验估等等情况。
近日,萍萍关务团队就碰到了一个案例。
某高级认证企业,在进口货物时,申报的商品编码为8431.4999,按照机器专用零件作了申报。海关事后验估发现,商品编码存在错误,正确的编码应该是8537.109090,这导致了3%的税差。由于货值较高,该份报关单漏缴税款,企业将可能面临10万元以上的罚款。这一情况直接影响到了该企业的AEO高级认证。(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企业内部经过多日的沟通协调,归类错误已无任何翻盘可能。为了保住AEO的级别待遇,企业在向海关提交情况说明之前,找到了萍萍关务团队,希望我们再分析把关一下。
在审核产品信息、申报要素后,发现海关的归类认定是正确的,商品编码确实申报错误。
在企业提供了全部关于此票货物的文件以后,我们对每份文件一一审核后,发现企业不不仅仅是归类错误而已,连监管方式都也是错的。该份报关单商品原为原出口货物,由于运输途中事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需要进境维修,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竟然按一般贸易监管方式进行了申报,实际的监管方式应该为退运货物,如果按照退运货物进行申报,是不需要缴关税的。这样看来,企业不是漏缴了关税,实际上是损失了不该交的关税。在此,萍萍提醒大家,熟悉并且正确选择监管方式进行申报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监管方式有100多种,你需要多去了解了解,不是只有一般贸易、进料对口的等等常见的而已。)
考虑到以上情况,我关务团队给出的处理建议为:此报关单一是监管方式申报错误,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是商品编码错误,但并不存在漏缴税款情况。
依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二、海关按照下列情形,对新申请高级认证企业的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标准是否达标进行认定:(二)海关发现企业存在《认定标准》项目中以少缴税款为认定标准的“认定存在不规范问题”情形,相关项目指标不达标;但企业未造成少缴税款,或者少缴税款金额累计未超过10万元的,相关项目指标为达标。也满足《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中的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5万元的行为。并不影响企业已经获得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经过我团队的指导,最终海关认可了我司修改过的情况说明,仅对企业进行了罚款,未对AEO的认证产生影响。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总结的经验:向海关提交的情况说明及各类文件资料必须审慎、完备。在提交之前,应充分预见到海关可能做出的处罚决定。如果企业内部的专业知识不足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请务必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进行事前分析预警,这或许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
二、稽核查后
海关稽核查并非一次性行为,只要有进出口活动,随时都可能面临海关的稽核查。因此,企业需要在稽核查后持续进行相应的改进工作,以降低未来可能潜在的风险。
首先,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进出口活动审计制度,加强对日常关务工作的管控,对重点项目及风险点形成经常性检查制度。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归类、申报价格、特殊关系、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原产地等方面的审查。
其次,企业还应建立并执行对进出口活动中已发现问题的改进机制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制定制度、优化流程,从源头消除隐患,控制风险,确保企业的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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