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关滞报金计算问题?
果子上课讲滞报金计算时给了一道例题:某商船08年3月7日(周五)申报进境,其装载货物价值5.7万美元,货主于08年3月27日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申报,于次日收到海关已接受申报的回执,3月30日货主向海关递交单据,问企业滞报了多少天?那我想把商船进境申报时间改为08年3月1日(周六)可不可以?(运输工具周六申报可以吗?),如果可以其他时间不变,那企业滞报了多少天? 这个问题问清楚了,是8天 周六周日都得算。 我当时也纳闷,后来专门问了一下,说是8天,果子别骂我啊。 我为什么算的是7天啊 滞报金
是算尾不算头
起点可以顺延
终点不可以顺延 还有不明白的看~~
http://bbs.jying.cn/thread-28609-1-1.html
有疑问直接那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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