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的内容并不完全跟国际贸易相同
果子老师在讲第二章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三)报关规范中的溢卸货问题时,举了一个例子,进口100吨大豆的时候 为了避免损耗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数量时会装运105.263吨,多出来的5吨不用另申请许可证的。但是0.263吨需要申请许可证。但是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一条关于商品的数量的公约有一个合理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也就是装运数量在+-5%都可以的 不算违约。这时就产生了矛盾,果子老师给出了这样的解答:国际贸易中的相关规定只是说违约责任的问题,没有谈到许可证。还有,就是一些东西国际贸易的约定跟教材不完全一致,比如国际贸易中的VIA仅是途径的意思,而报关中代表了中转;再比如,国际贸易中FOB/CFR/CIF仅适用于海运,但是报关当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就是说,报关的内容并不完全跟国际贸易相同,报关时按照报关员教材来执行,而对于国际贸易的买方和卖方就是按照国际贸易的惯例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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