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零售包装?
零售包装是不是一定在250克以下?在2010版海关出版社商品归类中
P78,10.经精细均化制成的供婴幼儿食用的食品,虾仁占10%、猪肉占20%、马铃薯占70%,400克/每瓶。题目解释是“均化食品必须净重不超过250克”。
P78,12.含脱脂奶粉、大豆粉、植物油、矿物质、维生素等的婴儿奶粉,350克/袋。题目解释是“婴幼儿和零售包装”的条件归入1901.1000
为什么两道题重量不同,却一个是零售包装,一个不是? 解释不了~~ 均化食品的前提是每件净重不超过250g,至于说零售包装食品是指是零售有包装的。250g不是用来定义零售包装的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250g只是用来定义均化食品的前提条件。
在食品归类中可以理解为零售包装与重量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在十一类纺织品里有对“供零售用的”纱线有具体规定具体见十一类类注四 顺便说下 LZ 的2道题都不是均化食品,因为重量都超过了250g,而不是由于零售包装。 LZ搞混淆了,零售包装和均化食品是两个概念。
零售包装:是指包装后下一步直接到达客户手中而不需要其他的包装形式。
均化食品:要符合三个条件。1.均化制作 2.婴幼儿食用 3.零售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250g。
因此,零售包装是均化食品判断的一个标准。 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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