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木 发表于 2010-7-8 21:10:18

有关“名称预核准”的实事新闻

企业上工商局名称预核准主要是为了避免在同行业里有同名的,但是不同行业可以相同。
                               星巴克不满 状告商评委




油漆商标“星巴STARBUCK”注册成功
  国内某油漆、颜料企业“星巴STARBUCK”的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批准,星巴克公司对此不满。
  记者今日获悉,星巴克公司将商评委诉至法院,一中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以咖啡闻名世界的星巴克英文名字是“STARBUCKS”,涉案商标与此仅有一字之差。
  商评委认为,STARBUCK和STARBUCKS两个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分属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二者在性质上差异较大,未构成类似商品服务,不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因此,驳回星巴克公司提出的异议。
  星巴克公司不服,起诉至一中院。其起诉理由主要为:在中国大陆,“STARBUCKS”商标早在STARBUCK商标申请前成为驰名商标。
  后者是对前者的复制和摹仿,其注册与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被异议商标应不予核准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请求法院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所作出的异议复审裁定书。(来源: 法制晚报 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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