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商品归类题,果子上课讲的,清晰整理版。
1、经精细均化的金枪鱼肉罐头,供婴儿食用。不要被“均化食品”误导,仔细看16章子目注释一对“均化食品”的定义,没有包括由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做成的。所以,本题压根就不能按均化食品去归到1602,而应该按其本身属性去归到16042019
2、10%的鸡肉、10%的猪肉、15%的鱼肉和55%的蔬菜,其余为配料制成的罐头。
根据16章章注二的规定,含肉大于20%的归到本章,仔细看那句话,其中包括肉和鱼肉,当然还有其他东西。所以一共有35%的肉,符合章注二的规定,而且鸡肉和猪肉在同一个品目(1602),且加起来20%大于15%的鱼肉,所以要归到1602。又因为鸡肉和猪肉含量相等,应该用“从后归类”的原则,显然猪肉在后,所以最后确定归到16024910。
上课的时候果子被我们搞混了,两个注释包含哪些东西没弄清楚。 还没有整理完整吧
不过还是辛苦了 很实用,谢谢 看来还是要前后联系,自己理解啊 实用啊!!! 第二题为什么不能按均化混合食品归到2104?21章章注三说:“2104所称‘均化混合食品’是指两种以上的基本配料,例如,肉、鱼、蔬菜或果实等。。。”我有点迷糊。。。 抛物线 发表于 2011-7-28 1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题为什么不能按均化混合食品归到2104?21章章注三说:“2104所称‘均化混合食品’是指两种以上的基本配 ...
题目中并没有说食品的净重,没说的我们就理解为“非”,就是说不符合 这两道题不错,谢谢分享 怀念式忘记 发表于 2011-8-5 2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题目中并没有说食品的净重,没说的我们就理解为“非”,就是说不符合
哦明白了谢谢你哈! 抛物线 发表于 2011-8-6 1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明白了谢谢你哈!
小事,怎么那么客气 :D:D:D:D:D:D 哇,太专业了都看不懂的。
:victory::time::victory: 谢谢分享-。-:) 谢谢啊!这题目上课时我们讨论过 要记住啊 谢谢分享~~~ 好哦 谢谢:):):) 谢谢楼主分享。。。。 呵呵谢谢分享! 商品编码,最讨厌啦。不过还是要看。:'( 细心细心细心!!!! 谢谢,晓得了:D 谢谢楼主!!! 实用的东西,谢谢,记下了 非常有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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