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中心备案总担保是由谁来提供啊
本帖最后由 寒木 于 2010-9-18 13:20 编辑1、9.17号晚上果子上课讲到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报税物流中心都是需要提供总担保的,其中前两者都是有仓库经营人来提供总担保,可以理解。可是果子说保税物流中心的总担保是由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的企业来提供,这一点我无法理解。教材P147中间偏下(6)写到: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换成果子讲的通俗的例子来讲,保税物流中心企业比作物业,进入中心的企业比作住户。那么按照书上讲的意思我觉得应该是由物业来提供总担保啊。。。。
到底是怎样理解的?
2、货物从境外进入报税仓库的时候,是要计入海关统计的,内销时列入单项海关统计。我不理解的是暂准进出境货物为什么就不能列入海关统计了呢?暂准进境货物在内销时应该是哪一种海关统计范围呢?
暂准进出境货物不列入海关统计是不是因为和保税仓库的前提是不一样的?保税仓库不要求一定要复运出境,而暂准进境货物要求原状复运出境。我觉得光用书上讲的两个条件不足以判断能否列入海关统计。万一出一道多选题,我根本搞不清楚。
3、P113下面 圈1“申请放弃的货物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废物”,海关不允许放弃,我觉得这句话当中的“禁止或”三个字是多余的。
因为如果申请放弃的货物是料件,那么禁止进口的料件连关境都进不了,谈何放弃呢?如果是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有属于禁止进口的废物,海关是应当准予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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