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guang 发表于 2005-10-14 11:18:26

有两个问题

[这个贴子最后由qingguang在 2005/10/14 11:53am 第 2 次编辑]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有效期6个月,到期后可否申请延期
2、进口待转口输出的转口贸易货物适用什么通关制度
再加2个:
3、通运货物是否通过我国陆路运输
4、对海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二三 发表于 2005-10-14 11:56:13

有两个问题

1,书上好象没有说明白~可能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吧~
2.等待回答..
3.根据概念没说不能,它是用原运输工具运进再原工具运出的~

果子 发表于 2005-10-14 12:00:12

有两个问题

1/没说可以延期就是不许延期
2/待转口过程中肯定处于保税仓储状态
3/自己去看定义,好好理解定义,里面有提到陆路交通工具吗?
4/可以,但是法院受理了的不可以继续提出复议

一二三 发表于 2005-10-14 12:03:08

有两个问题

明白,多谢果子

mn1840 发表于 2005-10-14 15:59:09

有两个问题

这就不对了把
纳税争议必须先提出复议,在起诉

果子 发表于 2005-10-14 16:15:39

有两个问题

下面引用由mn1840在 2005/10/14 03:59pm 发表的内容:
这就不对了把
纳税争议必须先提出复议,在起诉

纳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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