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123 发表于 2011-9-19 08:20:34

谁能向我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万分感谢

有个问题不太懂,就是课本上第一章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向海关注册登记后,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而在第六章中经营单位填报要求中第三点说“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那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为什么又能代理呢?谁能解释一下,谢谢。

qinyaer 发表于 2011-9-20 00:38:05

不冲突啊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是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但是一般贸易形式报关进口后呢 那些产品已经在国内的流向和销售 海关管不着的 比如我A公司只做国内机械设备 但是其中有一项产品电路板 国内采购商没有我只能去从国外进口 但是 我又不想那么麻烦去海关办理注册什么的我就能委托有进出口权的B公司以B公司自己的名义去进口这个电路板产品后我再和B公司签内贸合同 让B公司卖货给我A公司 这时我A公司和B公司的交易只是国内的采购交易 不涉及进出口的环节 而B公司进口的电路板 虽然最后的用途不是自己企业要用的 但是在进出口环节海关方面看来 他是以他B公司自己的名义进口的用B公司名义去报关的 一点问题也没有 符合“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的要求

相同的情况也适用于两个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里比如B和C公司都有进出口权 但是C需要的一些特殊产品的进口需要特别的国家部门的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等要求而C没有相关的证件和条件 但是B有 这时就能双方签订内贸合同 由B以自己的名义报关进口后在内销形式卖给C 这样 C就能得到想要的进口料件

风呼呼 发表于 2011-9-28 23:37:19

真精辟呀~~我当时也纠结这个问题纠结了半天~~

even123 发表于 2011-10-1 20:58:32

qinyaer 发表于 2011-9-20 0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冲突啊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是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但是一般贸易形式报关进 ...

噢,懂,万分感谢

渐渐懂得 发表于 2011-10-29 12:37:13

哇,不错,长知识了。。。

渐渐懂得 发表于 2011-10-29 12:38:05

讲解的真好呀。。。

汐蓝 发表于 2011-10-30 14:06:29

很精辟的解释

chengming524738 发表于 2011-10-31 19:29:32

:victory:;P我又学到了,呵呵

today1982 发表于 2012-6-18 15:53:29

学习了{: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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