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贱金属制锁零件进口申报相关问题的通知
贱金属制锁零件包括锁壳、拴销、锁舌片、锁插座、螺纹锁眼盖、面板、锁孔榫舌、机械装置、圆筒体等,归入税则83016000。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天津口岸进口8301.6000项下货物的企业共80家,累计货值1.44亿元,85%以上为汽车用锁零件。经复核分析该类商品进口存在成套锁具零件报零件、其它用途报车用、锁具专用报通用和模糊申报等风险,存在大量商品名称申报不规范问题。为加强监管、防止偷漏税、提高通关效率,根据HS相关税目要求,审单处对“贱金属制锁零件”实施规范管理,明确要求如下:1、商品名称栏:申报品牌、材质和具体锁零件名称;2、规格型号栏:申报用途即用于何处、锁具类型和规格型号。对申报不规范的应予退单纠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