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 发表于 2012-5-3 15:05:10

【看图学报关】个人携带物品报关和红绿色通道

在报关员考试教材第一章中,有涉及到个人物品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的事项,还提到了红绿色通道制度。



左侧就是个人物品申报单,右侧就是香港海关的红绿色通道

个人物品申报单,仅指通过个人携带进出境渠道的物品申报单据,通常适用于:

1、个人贵重物品携带出境时申报
为避免贵重物品,如单反相机、笔记本电脑在复带进境时被海关误判为在境外购买而征税,而在携带出境时走红色通道向海关主动申报,海关查验后在申报单上签章;由本人复带进境时走红色通道用已签章申报单向海关核销之用。

2、个人超限物品申报
居民在境外购买的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这个范围,则应填写申报单申报。

红绿色通道制度是世界通行的旅客通关制度,皆为加速旅客通关而设。

一般情况下,
自行判断无携带超限物品的旅客,选择绿色通道通关,海关不予查验直接放行,但特殊情况下会被海关抽查。
自行判断携带超限物品的旅客、无法判断所携带物品是否超限的旅客和持申报单核销的旅客,则直接走红色通道,让海关协助判别和处理。


果子 发表于 2012-5-3 15:05:30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雨化田 发表于 2012-5-3 16:05:47

:victory:

以前单位是来料加工的钻石,每次都是老板亲自携带进出境......

偶护驾..........

·青。ル· 发表于 2012-5-4 10:55:13

:)又学到一点 thank you~

催化剂 发表于 2012-5-4 11:33:38

真心学习。谢谢

美好心情 发表于 2012-5-4 14:12:03

图文兼并,形象易懂。谢谢!

today1982 发表于 2012-5-7 11:51:43

积少成多,努力学习ING

转裑ゞ灬巳陌 发表于 2012-5-7 20:07:14

bigbang饭饭 发表于 2012-5-8 08:31:03

谢谢果子-0- :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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