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AEO认证全流程服务,100%通过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24: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快速
发帖

客服
热线

010-6201071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务资讯公众号
顶部
海关AEO认证申请全攻略2022年预归类师考试秘籍中国船务课程视频2020年关务水平测试培训
申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视频!AEO认证政策解读商品归类在线解答海关AEO认证,100%通过
AEO认证服务网北京岸谷关务官网预归类服务-归类师权威操作预归类考试网
查看: 1470|回复: 4

好消息!海关总署最新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4-14 11: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3月9日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http://www.customs.gov.cn/flfg/flfg.asp
 楼主| 发表于 2005-4-14 12: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海关总署最新公告!

请问前辈门,,
公告所说的报关单位有没包括自理报关企业啊~~~~
发表于 2005-4-14 12: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海关总署最新公告!

看过了!
发表于 2005-4-14 14: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海关总署最新公告!

谢谢,关于报关企业必须要有5名报关员的要求,使报关员的价值更得到了体现,开心
发表于 2005-4-14 15: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海关总署最新公告!

***** 版主模式 *****
<a href=topic.cgi?forum=1&topic=7165>该贴子已被管理员转移,请点击这里查看</a>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精英网 ( 京ICP备19046145号 )

GMT+8, 2024-11-27 12:28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