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24: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快速
发帖

客服
热线

010-6201071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务资讯公众号
顶部
海关AEO认证申请全攻略2022年预归类师考试秘籍中国船务课程视频2020年关务水平测试培训
申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视频!AEO认证政策解读商品归类在线解答海关AEO认证,100%通过
AEO认证服务网北京岸谷关务官网预归类服务-归类师权威操作预归类考试网
查看: 1322|回复: 0

[海关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6号 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10 16: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7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详见附件1),同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Ⅲ)(详见附件2)。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上述归类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2017年商品归类决定(Ⅲ).doc
               2.2017年废止的商品归类决定(Ⅲ).doc


海关总署
2017年9月30日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精英网 ( 京ICP备19046145号 )

GMT+8, 2024-11-25 21:27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