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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缉私局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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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 11: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海关缉私局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公安部、海关总署缉私局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推深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和民警愁难急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实际,现公布石家庄海关缉私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对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毒品、“洋垃圾”、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重点商品走私加大打击力度。

第二条 进一步丰富打私宣传渠道、拓宽打私宣传阵地,依托世界野生动物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打击走私新闻宣传和普法宣传,不断增强打私社会效果,努力提升民众对缉私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

第三条 实施宽严相济政策,缩短办案期限,行政案件快办快结,一般案件75天内调查终结,刑事案件快侦快移,严禁超期;严格规范审慎使用扣留、扣押、冻结等影响企业经营的措施,慎用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合理照顾生产性实体企业合法权益。

第四条 在执法各环节中同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宣讲,促使违法企业明理知错,规范企业奉公守法;与此同时宣传新的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理念,督促企业主动申报,减少违法情事。

第五条 加快非涉案财物处置,对经查明违法事实案件,加快解除扣留财物、保证金的处置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第六条 把握便利当事人原则,经征得当事人的同意,采取传真、邮件、移动通信等多种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让群众“少跑路”。

第七条 切实做好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积极协调地方公安、医疗等部门,在遇到不实举报、履行职责受到侵害等情况时积极开展有关工作,保障缉私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

第八条 畅通完善信访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号码为0311—66709574举报电话和jgjsjubao@163.com互联网举报信箱,向人民群众广泛收集走私情报线索和民警在执法办案、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违纪违法线索,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积极回应群众关心事项,增强执法公信力。

第九条 做好局内制作和保存的政府信息的审查、公开,对于民众发起的信息公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审核反馈;主动公开缉私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处罚信息以及救济途径等,增强执法透明度。

第十条 进一步做实做细暖警惠警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岗位交流、工资福利、职级晋升、走访慰问等制度,切实帮助民警解决生活后顾之忧。

第十一条 积极做好民警办案后勤保障工作,配强警用装备,购置休息舱,及时清理执法办案中心卫生,为办案民警购买方便食品。

第十二条 对单位体能训练中心、心理辅导室和阅览室进行升级改造,为民警创造舒适的工作、学习和训练环境;聘请心理专家,举办心理讲座,为民警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民警监督。

24小时监督热线:0311-87822111

供稿:石家庄海关缉私局

监制/董秉坤

审校/郑惠华  邢兆洁

编辑/陈立锁

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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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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