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AEO认证全流程服务,100%通过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24: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快速
发帖

客服
热线

010-6201071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务资讯公众号
顶部
海关AEO认证申请全攻略2022年预归类师考试秘籍中国船务课程视频2020年关务水平测试培训
申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视频!AEO认证政策解读商品归类在线解答海关AEO认证,100%通过
AEO认证服务网北京岸谷关务官网预归类服务-归类师权威操作预归类考试网
查看: 1018|回复: 0

今起调整必须实施检验进出口商品目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6-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9日,记者从湛江海关获悉,日前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39号公告,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公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实施。

海关提醒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五条规定,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请进出口企业及时关注目录的调整,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精英网 ( 京ICP备19046145号 )

GMT+8, 2024-12-2 06:36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