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AEO认证全流程服务,100%通过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24: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快速
发帖

客服
热线

010-6201071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务资讯公众号
顶部
海关AEO认证申请全攻略2022年预归类师考试秘籍中国船务课程视频2020年关务水平测试培训
申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视频!AEO认证政策解读商品归类在线解答海关AEO认证,100%通过
AEO认证服务网北京岸谷关务官网预归类服务-归类师权威操作预归类考试网
查看: 50050|回复: 0

关于调整中国海关贸易景气调查样本企业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8-7 03: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1.jpg

关于调整中国海关贸易景气调查样本企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1号

为进一步增强外贸形势研判的准确性,充分发挥海关统计数据服务宏观决策的作用,自2023年4月起,海关总署每月收集部分进出口样本企业的订单、成本、物流、在岗人员、对未来预期等信息,用于编制“中国海关贸易景气指数”。根据《中国海关贸易景气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调整中国海关贸易景气调查样本企业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一轮样本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2,新一轮样本企业自2025年8月25日起参与调查。

  二、不在附件1、2名单范围内的旧样本企业并行填报3个月,自2025年11月起退出调查。

  三、样本企业于每月25至27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访问“海关统计专项调查调研系统”(地址为:http://43.248.49.212:81/survey/)在线填报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表式见附件3。

  四、样本企业应积极配合海关开展统计调查,如实、及时提交调查表。如发现企业有故意伪报、瞒报统计资料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海关依法对样本企业填报的信息予以保密。样本企业可优先获得海关统计服务。

  六、样本企业所在关区统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本辖区企业填报工作。样本企业在线填报时如遇到技术或业务问题,请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5号(关于调整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调查样本企业的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一轮样本企业名单(出口).xls

  2.新一轮样本企业名单(进口).xls

  3.中国海关贸易景气统计调查表式.doc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18日

w2.jpg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w3.jpg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精英网 ( 京ICP备19046145号 )

GMT+8, 2025-8-28 20:48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5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