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发表于 2022-4-16 19:16:18

国门生物安全|“4·15”国门生物安全“以案普法” —— “木质包装”也有大玄机!



号外!号外!

第七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马上就要到了!!!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木质包装”中的安全大事知多少?

木质包装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广泛使用的包装材料,在货物进出口时,海关会要求查验木质包装,并检查是否有IPPC标识。

这是为什么?木质包装有哪些类型?IPPC图样标识有什么作用?海关有哪些具体规定?我们一起以案说法,看看木制包装中的大玄机!



案例一

2021年7月,厦门海沧海关对1批来自日本的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查验,经取样送实验室检疫鉴定后,从中检出活体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海关按规定对该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

以案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规定,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申报物实施检疫。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海关经抽查确认木质包装加施了IPPC专用标识,且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木质包装是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全球进出口贸易中,约三分之一的货物、二分之一的集装箱使用木质包装材料作为包装、铺垫材料。



木质包装如果未经有效检疫处理,常常会成为有害生物的载体,如果未经检疫而入境,将可能对我国的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如松材线虫引起的松材线虫病,自1982年入侵以来,在我国迅速传播扩散,目前其已成为我国森林危害最严重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虫害松林                                 松材线虫



案例二

2020年8月,厦门东渡海关对1批出口石材实施查验时,查获其木质包装IPPC专用标识系伪造,数量200余根,该批木质包装未经有效除害处理,作不准出境处理。



以案普法

根据《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要求加施IPPC专用标识。

伪造、变造动植物检疫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IPPC标识是FAO申请注册的,用于标志木质包装经过有效检疫处理的专用标识。IPPC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的缩写。其中:

XX——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国家编码,中国的国家代码为CN;

00000——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机构批准的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编号,我国出境木质包装标识00000为“2位关区代码+3位流水号”;

YY ——处理方式代码,如"HT"表示热处理。





海关对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监管要求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

01

对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需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02

对未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在海关监督下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03

对报检时不确定木质包装是否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海关按规定抽查检疫。

04

需要实施木质包装检疫的货物,除特殊情况外,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卸离运输工具和运递及拆除、遗弃木质包装。

05

旅客携带物、邮寄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标识的,经检疫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准予入境;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IPPC专用标识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

01

对出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须由海关总署认可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实施检疫处理,合格加盖IPPC专用标识。海关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02

出境木质包装不得携带有害生物。经现场检疫发现活体有害生物或疑似症状的,送样到相关实验室进行鉴定。

03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不合格的,不准予出境。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



热处理(HT)

介电加热处理(DH)

溴甲烷熏蒸处理(MB)

硫酰氟熏蒸处理(SF)



海关监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第15号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

4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8号)

5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0号)





温馨提醒



进出口企业应多渠道了解我国和目的国家对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使用符合要求的木质包装。

进出口企业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切勿试图通过使用假证书、假标识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

生物安全无小事,小编在此提醒各进出口企业,一定要了解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实际行动维护国门生物安全!

“绿水青山”

是你我共同的期待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法规处、动植处、古雷海关

         
原文作者:厦门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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