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私 |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宁波海关查证走私出口木炭6000余吨
在通常的刻板印象中大伙儿可能会认为
一般走私会走私什么
石油啊、汽车啊、苹果手机啊
之类的商品
此类商品要么是什么工业的血液之类的刚需
要么是光鲜亮丽的必需品
有谁会想到
乌漆嘛黑的木炭君也被走私分子给盯上了
乌漆嘛黑的木炭君写真1
乌漆嘛黑的木炭君写真2
小伙伴们的疑问
这这这
这到底是
呢
被俘的木炭君
近日,宁波海关摧毁了一个木炭走私团伙,查证走私出口木炭6000余吨,而烧制6000吨木炭,需要将近1000公顷的森林木材。
有照为证
事件详情
今年年初,宁波海关在对浙江省义乌市某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中的实际货物为木炭,共2200箱。宁波海关缉私警察接到线索通报后,立即展开了案件侦查。
为了查清这批木炭的实际货主是谁,这批木炭到底来自何方,宁波海关缉私警察展开了一个多月的深挖细查,足迹遍及长沙、深圳、东莞、义乌等地,行程数千公里,终于理清了基本犯罪事实,一个由多名走私惯犯组成的木炭走私团伙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掌握大量犯罪事实后,宁波海关决定在宁波、义乌、长沙3地同时实施查缉抓捕,出动关警员30余人,分成多个行动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一举摧毁了这一木炭走私团伙。
据查,该走私团伙自2016年至今已累计走私出口木炭6000余吨。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什么是木炭君
简单说,当然是利益驱动了。其实,在这里,木炭只是走私分子用来产生差价的一种媒介,在走私分子的眼中,它与石油、苹果手机等并无两样,它就是一种介质。作为介质,它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产生差价。而木炭君恰好是这种能产生差价的媒介。那么我们再看,这种差价(利润)有多大呢?
据《新华每日电讯》2015年07月24日的报道:
原产自中国的原木木炭被冠以“钨钢备长炭”“菊花备长炭”“顶级白炭”“皇室白炭”等等高大上的名字,作为高级品在市场上销售。木炭国内市场价格约4000元每吨,而日韩市场的入市价格约3万元每吨,内外差价约8倍。
三年前的新闻了,可见木炭作为走私标的其来有自;8倍!可见利润之大。
为什么不能是木炭君
当然,作为走私,无论走私什么都是违法的。那我们不妨深究下,为何国家要禁止木炭出口。
对,你没看错。早在2004年,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就已联合发布公告,对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全部禁止出口。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698/index.html
木炭属国家资源类产品,每烧制1吨木炭需消耗5-10吨天然木材,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对环境污染严重。
一些国家因为饮食习俗等原因,其国内市场对木炭需求量极大。但其政府严格管制木材、木炭生产,导致本国木炭价格较高,不法走私商为牟取暴利,从我国寻找木炭货源。
木炭用材主要是以乌冈栎、青冈栎为主的栎木属原木。这些树木幼年生长缓慢,但每公顷每年也只生产出约30吨木材,6000吨木炭至少需要30000吨木材,约为1000公顷的森林植被。
森林植被没了,绿水青山到何处去寻呢?
海关提醒
走私出口木炭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走私木炭、硅砂等妨害环境、资源保护的货物、物品十吨以上的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出口木炭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发布:代俊
原文作者:中国海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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